北京冠领律所江西拆迁补偿律师-征收方以其非原房主不予拆迁补偿怎么办
日光透过厚重的云层洒在灰色的高楼大厦间,在繁忙的都市里,一个孤独的老人正在人生的尽头挣扎。那么,老人濒临之际将房屋过户外甥女,征收方以其非原房主不予拆迁补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老人姓陈,家住江西南昌市某区。陈老伯一生未娶,他的外甥女小李是他最亲近的人。2023年2月,陈老伯躺在病床上,生命之烛即将熄灭。他挣扎着从床头柜里取出一张纸,那是他亲手写下的一份遗嘱,上面写着他要将房子过户给小李。看着纸上的字迹,他的脸上露出了满足的微笑。陈老伯去世后,小李如期地接过了那所房子。
然而,2023年8月,这个房子突然成为了人们眼中的焦点。原来,这所房子因缘际会下被政府征收,小李满怀期待地等待着政府的补偿。当小李兴冲冲地跑去找征收方时,她却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征收方的工作人员冷冷地对她说:“小李,你并不是这所房子的原主人,没有权利要求补偿。”小李愣住了,她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小李不服,便找到了律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本案中,小李可提供遗嘱证明自己是房子的合法继承人。若征收方仍拒绝协商,小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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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