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相关部门未按法定程序拆除房屋,冠领律师代理江西南昌确认强拆违法案胜诉
城里赚钱村里花,安心生活住乡下。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许多城里人因向往乡村的宁静而选择在农村租房、建房,江西南昌的付明珠便是其中一位。
付明珠今年五十六岁,户籍在江西南昌一个偏远的乡村。年少时,她因家庭经济困难外出打拼,如今已到退休年纪,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不习惯大城市快节奏生活的她决定“告老还乡”,在村里建造房子以供养老居住。
2022年9月,付明珠向本村村小组提交了建房申请书,获得审批后,付明珠随即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修建房屋。可天有不测风云,2023年8月,当地相关部门认为付明珠存在超面积建设,向她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在修建新房的蓝图逐步成为现实时,要求付明珠拆除房屋的《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便纷至沓来。
付明珠对于相关部门的要求万分不解,没有理会,最终导致房屋遭遇强拆。为此,她多方打听后,最终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李鑫律师代理自己维权。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全面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并向付明珠解释:程序合法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均应按照相应的法定程序进行。随后,冠领律师以此为切入点,将收集的农村农民建房申报审批表、房屋被拆前后的照片及强拆过程的视频整理成册、刻录光盘,代理付明珠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相关部门首先辩称自己对案涉房屋具有强制拆除的法定职责。之后又表示,已经依法向付明珠作出和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共计四份文书,在履行上述程序后,才向付明珠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并通过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给付明珠。即便付明珠拒签,但进行了公告,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冠领律师指出:
本案中,付明珠是在获得农村宅基地建房批准后开工建设的,并非未批先建。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对于存在超面积建设行为的,应首先采取责令停止建设和限期改正的方式。对于农村自建房,行政机关若认为构成违法建筑,需要全部拆除的,应秉持审慎处理的原则,并充分保障建房农户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此外,相关部门既未提供证据将文书留在付明珠住所地,亦未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证明其送达符合法律规定,所以该行为未充分保障付明珠的合法权益。
冠领律师提交了充分的证据,进行了强有力的论证,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强拆行为违法,委托人成功迈出维权第一步!(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