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黑龙江商铺拆迁律师-贷款购买的300平商铺被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我现在还着贷款呢!我们都各退一步,可以吗?”男子在电话里恳切地询问着征收方工作人员。那么,贷款商铺被征收给予不合理拆迁补偿,店主不同意遭停业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李先生系黑龙江大庆某县城居民,在本县城拥有一套贷款商铺,占地面积300㎡。2023年3月,李先生的商铺因棚户区改造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方提出了拆迁补偿方案,可是却并不符合市场价格。李先生每年还需要支付大量的房贷,这样的补偿根本无法让他继续经营他的生意。
他多次找征收人员协商,希望能够得到更合理的补偿,可是都没有结果。而店铺早已被迫停业,断水断电,让他无法继续经营。
李先生感到十分苦恼,他的生意被一场改造项目摧毁。他想奋起反抗,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做。于是,李先生向有关人士咨询了相关法律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本案中,征收方给出周先生低于市场价格的补偿,还使用停水停电等非法手段迫使其自行搬迁,给周先生带来巨大损失。周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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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