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浙江养殖场拆除律师-养殖3万只鸭子的养殖场被强制拆除怎么办
对于下达不利于当事人的行政行为时,应保障当事人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进行法定救济的权利。那么,养殖3万只鸭子的养殖场被强制拆除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胡女士系浙江舟山某村村民,她于1999年承包了一处养殖场,并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30年。而后,胡女士利用该养殖场兴办养殖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养了3万只鸭子。
2023年2月,胡女士突然收到了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原因是胡女士规定的区域不可以办养殖场。胡女士在开了20多年,从来都听过不能养的事情。
2023年10月,胡女士外出旅游归来,但她此时却非常错愕,自己的养殖场竟然被有关部门强制拆除了。于是,她决定向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的证据。且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时,应当事先告知行政相对人拟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陈述申辩权,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陈述申辩权。
本案中,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存在程序瑕疵,未下发催告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拆除行为造成了胡女士财物的损失,胡女士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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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