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陕西拆迁补偿律师-260万元拆迁补偿款突然变40万怎么办
拆迁补偿应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商一致后订立达成。那么,数百万拆迁补偿款中途折腰,征收方临时变卦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罗女士系陕西西安某区居民,在村里拥有一处占地面积约为428㎡的房屋,该房屋建于上世纪80年代。2012年,由于房屋老旧,罗女士的儿女为房屋进行了翻修重建。但因审核流程繁琐,罗女士便延迟办理了房产证。加之,罗女士的母亲同期因病去世,罗女士忙于葬礼,久而久之便也忘却此事。
2023年2月,罗女士的房屋因项目建设被有关征收部门划入征收范围。而后,罗女士收到了征收方送达的拆迁补偿告知书,里面明确写到罗女士家的房屋评估总价为260万元,安置房面积为130平方米。罗女士看完后,对该补偿标准较为满意。之后,罗女士等待与征收方签订协议。
不承想,罗女士却等来了一个撤销决定。有关征收部门在给罗女士的去电中讲到,之前的补偿方案存在核算错误,房屋评估总价现更改为40万元。听到这个消息,罗女士连忙拉着儿女去找征收方询问原因,并协商解决方案,但都被征收方拒绝了,于是罗女士也拒绝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并向律师进行了相关问题的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本案中,有关部门中途更改拆迁补偿的行为极大地损害了罗女士的合法权益。罗女士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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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