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浙江厂房拆迁律师-6000㎡的酒厂得不到合理拆迁补偿怎么办
厂房拆迁需要双方以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停产停业损失费等项目进行协商。那么,6000㎡的酒厂得不到合理拆迁补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孙先生系浙江绍兴人,经营着一家酒厂。该酒厂是其父亲于上世纪80年代末在郊区的购置的一块土地上所建成,厂房占地面积约6000㎡。去年,孙先生的父亲因年事已高,将酒厂的大小事宜交给了孙先生管理。2023年1月,有关部门因开展征收建设项目,通知孙先生搬迁酒厂。随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到酒厂测量并出具评估报告。然而,评估报告的补偿却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孙先生决定向律师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经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本案中,有关部门的补偿价格将给孙先生的酒厂造成亏损。孙先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其作出合理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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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