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商铺被强拆妻子维权途中发现丈夫私签补偿协议,冠领律师冷静应变助维权
“你!你!你!”田红娟指着不敢抬头的丈夫气得说不出话来。刚刚走出法庭的冠领律师见状连忙上前安抚,“田大姐,您别急,听我说,咱们还有别的办法!”让田红娟如此愤怒的其实不是刚刚的庭审结果,而是庭审中才得知丈夫背着她做的“好事”。
若想理清这个故事的前因后果,要从一间商铺说起。这间位于江西南昌的商铺登记在田红娟名下,由于后来前往上海与儿女同住,田红娟便将它租了出去。这时的田红娟还不知道,她将因这间小小的商铺走上诉讼维权的道路。
2023年2月,为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改善居住环境,这间商铺被纳入老旧城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征收部门认为该房屋系住宅,应按照普通住宅标准进行补偿。但田红娟认为这间房屋一直出租商用,应认定为营业性用房,补偿营业损失。
然而,田红娟还未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2023年4月,涉案商铺就在挖掘机的钢斗下轰然倒塌——征收部门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竟然组织人员强拆了商铺!
“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谈不拢大家就慢慢谈,但一声不吭地拆掉我的房子就太过分了!”这是田红娟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时说的话,她希望冠领律师代她维权,确认征收部门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冠领律所了解情况后,指派李婧辉律师承办此案。
随后,冠领律师代理田红娟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征收部门强拆违法。然而,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在诉讼过程中,征收部门表示已于2023年3月与田红娟的丈夫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在强拆商铺后向他支付了5.5万元奖励款。
这话无异于平地一声惊雷,炸在了田红娟耳边,这便有了开头那一幕。田红娟怎么也没想到,她轰轰烈烈的维权之路,被枕边人绊了个跟头。她愤怒不已,表示这间商铺的产权归她一人所有,其他人无权签字,就算是她的丈夫也不行。
冠领律师积极安抚田红娟的情绪,沉着冷静,根据突发状况,立刻着手制定新的代理策略。在得到田红娟认可后,以征收部门为被告,其丈夫为第三人,代理她向法院提起确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无效之诉。
庭审中,征收部门辩称:
认为案涉房屋系田红娟与第三人夫妻共同财产,其有理由相信第三人有权代表夫妻双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对此,冠领律师层层递进,有理有据地提出反驳:
首先,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征收补偿的直接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因此,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仅物权凭证上载明的物权所有人才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资格,否则应当属于无权处分。
其次,冠领律师以收集的房屋变动档案材料向法院证明,涉案商铺已于2016年经过变更登记至田红娟个人名下,房屋产权证载明权利人为田红娟,共有关系为单独所有。故应认定涉案商铺为田红娟个人财产。
最后,冠领律师出示违法强拆法律责任声明书以及田红娟女儿与征收部门的聊天记录,其中均强调了田红娟为产权人,不能强拆房屋且必须由产权人签字,他人不能代签。证明征收部门在明知涉案商铺权属且第三人无授权的前提下,仍与第三人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已经构成重大、明显违法的前提,依法应当确认无效。
在冠领律师严谨全面的发言中,征收部门辩无可辩。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征收部门与田红娟丈夫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无效。
至此,这个充满戏剧色彩的案子落下帷幕。面对在本案中突发变故,冠领律师沉着冷静,思虑周全,用过硬的心理素质与厚实的专业知识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得到委托人高度认可。(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