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湖南拆迁补偿律师-发布拆迁公告后迟迟不实施征收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10-25 09:46:43    

  拆迁公告,即征收公告,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发布征收公告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行为。但如果征收方在发布公告后迟迟不展开征收工作,土地可能会因此闲置。那么,发布拆迁公告后迟迟不实施征收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南拆迁补偿律师-发布拆迁公告后迟迟不实施征收怎么办

  湖南怀化张先生承包的耕地因公路建设被划入征收范围,根据土地征收预公告的要求,张先生在该公告发布后就不能再继续耕种该地,但距离公告发布近两年的时间里,征收部门实际并未展开实际的征收工作,导致张先生的耕地荒废了两年。

  法律规定,征收部门征收土地,需要批文,而批文有有效期,过期了就会作废。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征收方迟迟不动工,不但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也会侵犯被征收人合法的用地权益。

  在本案中,张先生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支付相关的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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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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