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安徽无证房屋拆迁律师-法院能在拆迁诉讼中认定违建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10-11 09:46:27
房屋遇到征收,达不成补偿协议,有关部门就以房子没有证件或未经审批为由强制拆除“违建”,那么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会对房屋的性质作何认定呢?法院有权在拆迁诉讼中认定违建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安徽六安的郑先生未经审批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了新房,该房被纳入征收后,有关部门仅在丈量房屋面积以后,就以违建为由实施了强制拆除。郑先生起诉确认强制拆除违法,结果一审法院直接将他的房屋定性为违建,他不服该判决,提起了上诉。
《城乡规划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依据上述规定,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城乡规划及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是否属于违法建筑,依法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职权范围,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无权直接予以认定。
本案一审判决直接认定郑先生的房屋属于违建,实属不当。郑先生还有继续维权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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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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