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安徽企业拆迁律师-公司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应该补偿给谁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10-08 09:22:23    

  公司拆迁往往涉及到土地或房屋租赁关系,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法都应该得到合理补偿。那么,公司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应该补偿给谁?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安徽企业拆迁律师-公司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应该补偿给谁

  安徽安庆邓先生租赁厂房经营企业,该地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与征收方未达成补偿协议,房屋遭到强制拆除。现在房东正在和征收部门打官司,要求行政赔偿。房东曾口头承诺诉讼成功后,他就可以拿到停产停业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即便是未予补偿就被违法强制拆除的房屋,后续也可以依法要求按照上述补偿项目进行赔偿。

  其中关于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情况,应坚持公平原则和填平补齐原则。一般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象是以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的实际经营人,因此承租人才是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象,出租人则可以主张相应地租金损失。

  在本案中,邓先生作为合法的承租企业,依法应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如果房东拿到赔偿后不履行承诺的,他可以再采取法律途径拿回应得的赔偿款。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安徽企业拆迁律师-公司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应该补偿给谁”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