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四川房屋拆迁律师-高铁拆迁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怎么办
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强制拆除房屋。那么,高铁拆迁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四川凉山邹先生的集体土地房屋被征收,有关部门在未经法定征收程序、未对当事人合理补偿的情况下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责令他限期交出土地,否则就要强制拆除房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2条明确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上述法律,《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要在情节十分严重的情况下才可适用,一要当事人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二要这一行为已构成“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仅因对补偿安置的标准、方式、项目、数额等不满,拒绝签订补偿协议的,并不构成违反占地。
因此,本案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周先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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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