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业主联名委托强拆邻里房屋,冠领律师代理起诉确认强拆违法
“房子是我的房子,小区的人有什么权利要求拆房?”江苏常州,一名女子站在一片废墟前大喊大叫:“你们不经同意就拆了我的房子,我一定要上法院告你们!”
女子名叫王飞雨,这片废墟此前便是她的房子。2022年7月,当地街道办事处发布“大板房”治理方案,表示因大板房存在安全隐患,特展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王飞雨居住的小区在治理范围内。小区三百多户业主绝大多数都对治理方案表示认可,但王飞雨仔细研究方案后认为,街道办事处规避了市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因此未能与对方就安置补偿事项达成一致。
2022年11月,相关部门向王飞雨发出告知书,告知她将对小区楼房实施拆除工作,要求她尽快与工作人员联系洽谈,但双方仍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2022年12月,相关部门再次向王飞雨发出搬迁催告书,王飞雨认为安置补偿事项尚未协商完成,她没有义务配合搬迁。同月,街道办事处动用大型机械直接将房屋强制拆除。王飞雨的生活用品和屋内设施也随房屋倒塌一并被掩埋在废墟中,损失极大。
王飞雨要求街道办事处进行赔偿,对方回复称,同小区的其他住户均已腾空并交付房屋,就是因为她一直不签订治理协议,导致无法实施翻建,严重阻碍了大板房治理项目进程,也严重影响了同小区其他业主的利益,因此,正是其他业主委托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并不存在任何违法之处,无需赔偿。
王飞雨咽不下这口气,自己的房子,凭什么其他人说拆就能拆?她给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打电话,表示一定要讨回公道。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马佳斌律师、董鑫蕊实习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仔细研究了房屋被拆前后王飞雨收到的法律文书,发现告知书中并没有提起拆除房屋是为了翻建,治理方案的合法性未能得到体现,且在街道办事处出示的联名委托书、业主签名名单中,存在多处签名雷同的情况,签字的真实性值得商榷。
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诉讼方案,代理王飞雨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街道办事处强拆房屋违法。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
第一,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确定义务的,由行政机关予以催告,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后,需经过公告方可组织实施。本案中,王飞雨与街道办事处并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街道办事处在她未自愿腾空房屋、未履行上述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经行强制拆除了房屋,违反了法律规定。
第二,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案中被强拆的房屋属于王飞雨所有,该所有权具有对世性和排他性,其他业主无权对其进行处分。故强拆行为即便有其他业主委托,也不具有正当性。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街道办事处对王飞雨所有的房屋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本案中,冠领律师熟练运用法律,从民事、行政两个方向驳斥了街道办事处“强拆合法”的说辞,坚决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她后续申请合理赔偿奠定了基础,展现了冠领律师办案的专业风采。(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