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纠纷怎么找律师-上海冠领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09-26 15:47:34    

    2019年3月25日,孙某在某电动车公司处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大力神电动车一辆,总价为8000元,并约定孙某以首付0元、分期付款的方式将8000元分12期还清,自2019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5日,每一期偿还666.67元。孙某骑走电动车后,一次分期也没还过,电动车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孙某也拒不归还电动车,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电动车款以及维权所需的交通费、翻译费、律师费。有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合同纠纷诉讼需解决?欢迎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诉讼

    法院认为,孙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某电动车公司的电动车一辆,电动车公司当场向孙某交付了电动车,孙某应按照约定履行按期偿还电动车款的义务。电动车公司主张孙某支付剩余12期8000元电动车款的诉讼请求,孙某对欠付12期电动车款数额8000元无异议,对电动车公司的该项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有合同纠纷需解决?欢迎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

    电动车公司要求孙某支付交通费、翻译费、律师费的诉讼请求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孙某对该三项费用不认可,故对电动车公司要求孙某支付交通费、翻译费、律师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有合同纠纷需解决?欢迎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一、孙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电动车公司支付购买电动车款8000元。二、驳回电动车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有合同纠纷需解决?欢迎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有合同纠纷需解决?欢迎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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