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想在村里建房却迟迟未获宅基地审批 冠领律师步步为营助委托人保住在建房屋并重获审批机会
高伟杰是海南海口某村的村民,常年在深圳打工,并不经常回老家,在村内并无房屋可供居住。如今,高伟杰已年近六旬,身体大不如前,便决定回到海口的老家安度晚年。他将自己多年打拼挣下的血汗钱拿出来,联系到施工队,打算在村里建一座房屋以供居住。
然而,房屋还未建完,高伟杰却收到法院寄来的《行政裁定书》,其中表示他的房屋将要被强行拆除,这是怎么回事?
2021年4月,当地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高伟杰非法占用土地,要求其拆除在建房屋。
2022年2月,该行政机关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内容为要求高伟杰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自行拆除新建房屋。同月,法院向被执行人高伟杰在海口市某村委会的地址邮寄送达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副本、申辩告知书等文书。
因高伟杰当时仍在深圳打工,所以他并未及时收到上述文书。
后来,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上述处罚决定,并向高伟杰在深圳的住处邮寄了申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行政裁定书等文书,高伟杰这时才知晓自己在建的房屋将要被拆除的事情。无奈之下,他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经验丰富的韦光律师、王婧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立即赶赴当地进一步了解情况。冠领律师了解到,行政机关认为高伟杰非法占用土地,要求其拆除在建房屋。冠领律师认为,委托人最根本的心愿是想要在村里有一处稳定居所,要达成这一心愿,需要帮助委托人保护房屋不被拆,并及时申请宅基地。据此,冠领律师制定了具体的诉讼方案。
第一步,为保护委托人房屋不被强拆,冠领律师决定以行政机关及法院的送达程序违法为突破点,代理委托人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最终未能成功立案,随后,冠领律师又帮助委托人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经审查,检察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向作出《行政裁定书》的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规范相关文书的送达程序等,以维护被执行人,即高伟杰的合法权益。至此,委托人的房屋得以保护,不至被强拆。
第二步,冠领律师帮助委托人向其所在村、镇、县递交《宅基地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请求其为委托人划拨175平方米的宅基地一处,保障委托人户有所居,但均未收到回复。
冠领律师认为,相关部门未作出答复的行为系未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为帮助委托人尽快维权,冠领律师以镇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向其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镇行政机关未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作出答复。
镇行政机关辩称,高伟杰长期不在村里,且镇政府无权划拨农村的集体土地给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因此对高伟杰的申请不予受理。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村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时,第十二条中也对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由上述条文可知,乡镇人民政府对宅基地申请人申请宅基地负有审核批准的法定职责。
经审理,上级行政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认为镇行政机关在收到高伟杰的《宅基地申请书》后未向其作出有关答复,系属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依法不予支持;决定责令镇行政机关限期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至此,在保护委托人在建房屋不被强拆的基础上,冠领律师又为其争取到申请宅基地的机会,事情正在逐步朝着对委托人有利的方向发展。后续,冠领律师还将继续代理该案件,全力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