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委托人领取征收补偿举步维艰,冠领助求告无门的委托人实现多年安置诉求
“胜军,又去‘上班’啊!”村口歇息的大爷像往常一样跟胡胜军寒暄。“庄稼昨天收完了,我去城里瞧瞧什么时候给我安置补偿,一晃拆迁都快6年了!”胡胜军脸色稍显疲惫,语气中尽显无奈。
自2017年6月辽宁朝阳胡胜军的房屋被征收以来,他没睡过一个安稳觉。这份不安不仅是对即将告别的家乡的不舍,还有对补偿的不满。当全村大部分村民陆陆续续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相关部门为加快征收进度,向胡胜军作出了《补偿决定书》。《决定书》中表明,胡胜军可选择82.6万余元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置换得到三套房屋。
胡胜军对补偿决定未过多理睬,他坚信只要自己不签安置补偿协议相关部门就会主动找他协商。没想到随着时间的推移,胡胜军不仅错过了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机会,相关部门还将补偿款提存于公证处,并强拆了他的房屋。
期间,在家人的劝说下,胡胜军终于同意去公证处提取补偿款,但公证处声称只有相关部门签字才能领取。公证处和相关部门互相推诿,使得胡胜军迟迟未成功提取补偿款,这就是胡胜军被老乡调侃去相关部门“上班”的缘由。
是继续东奔西走还是寻求律师出手?胡胜军脑子里有无数个疑问。纠结之时,打给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终结了他的犹豫。经冠领律师的初步讲解相关知识,他与冠领律所确定了委托关系,冠领指派韩冬律师代理本案。
经过沟通,冠领律师了解到胡胜军对补偿方式无要求,无论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只要能快速拿到补偿就行。于是冠领律师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落实补偿决定申请书》,但久久未收到回复,冠领律师随即转变办案策略,向法院提起要求相关部门履行安置补偿决定之诉。虽然冠领律师办理过多起类似案件,但在与胡胜军沟通细节、整理证据、检索政策规定等工作上依旧做得严丝合缝。胡胜军确认起诉状内容后,冠领律师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相关部门辩称:
胡胜军所称己方未履行补偿安置法定义务的事实不存在。2018年7月,己方已经将案涉补偿款提存至公证处并多次提醒胡胜军取走补偿款。己方已经履行了补偿安置义务,胡胜军的诉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以及在案证据可知,相关部门是案涉拆迁项目的征收机关,具有对被征收方予以补偿的法定职责。胡胜军的房屋已被征收,且案涉房屋已被强制拆除,相关部门理应按《补偿决定书》对胡胜军进行补偿。
其次,公证处称只有相关部门签字胡胜军才可领取补偿款,可相关部门拒绝签字,间接性剥夺了胡胜军的相关权益。胡胜军要求相关部门履行安置补偿职责于法有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依法判决相关部门限期履行对胡胜军的补偿义务。如今,胡胜军已经领取到拆迁补偿结束了煎熬的生活。借助本案告诫拆迁户,遇到纠纷切勿过分等待,抓紧时间委托专业律师维权才是上上之选!(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