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福建城中村拆迁律师-城市拆迁强制断电逼迫搬迁该怎么赔偿
行政机关在开展征收活动时,以强制断电逼迫搬迁的,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城市拆迁强制断电逼迫搬迁该怎么赔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福建厦门郭先生位于城中村的自建房被纳入征收后,他还未与征收方就征收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有关部门就强制拆除电表断电,迫使十几户租户被迫搬迁,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郭先生经行政复议后,行政机关的清表断电行为被确认违法,于是他又提起了行政赔偿。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为推进征收工作,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或威胁、骚扰等暴力方式,给被征收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被征收人可向行政机关主张相关赔偿或及时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法律还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在本案中,郭先生的房屋长期用于出租,由于行政机关恶意断电,导致他作为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受损,行政机关对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郭先生可以主张的直接损失包括租金损失和因断电导致的电器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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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