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广东韶关南雄市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每公顷最高补偿67.8万元,快来看看吧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7-24 17:42:00    

  2023年7月19日,南雄市政府为建设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需要征收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关于实施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作出了征收土地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韶关市南雄市 2023 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及地类:

  全安镇陂头村辖区内,总面积共32.0961公顷,土地地类为农用地31.9805公顷(耕 地 2.7517公顷、园地0.0618公顷、林地28.2533公顷、草地0.1862公顷、养殖水面0.5412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863 公顷),建设用地0.1156公顷。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补偿费用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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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上述各项补偿款全额拨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地上青苗及附着物和其他补偿费由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3、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征收土地后南雄市人民政府拟采取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等措施安置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助费按照《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有关要求执行;被征地农民由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四、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颁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凭有效权属证明向当地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申报,办理权属登记及补偿事宜。

  2、由相关镇、村及个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征地范围内用地性质和附属作物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抢建、抢种,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3、涉及征收土地的农户对征地公告内容、实施方案、补偿标准确需咨询的, 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南雄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征地小课堂

  在拆迁过程中,有一类人叫做同住人,一般情况下,同住人可以享有拆迁补偿。

  那么法律上哪些人可视为同住人呢?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居住未满一年的;

  3、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在被征收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

  4、在被征收的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征收时,因服兵役、上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征收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撰稿人: 张萌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征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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