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安徽棚户区改造律师-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要拆除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7-19 10:33:35    

  在征地拆迁中,房屋被征收方认定为违建可能会面临强制拆除。那么,棚户区改造,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要拆除具体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安徽棚户区改造律师-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要拆除怎么办

  安徽省阜阳郑女士的住宅因棚户区改造项目被纳入征收,因补偿较低,她一直未签安置补偿协议。随后,有关部门却以她的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违反《城乡规划法》为由,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郑女士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逾期不拆,将组织强制拆除。

  法律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行政相对人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首先要确定限期拆除通知书的做出主体,判断做出该通知的主体是否有相关资格,然后判断限期拆除通知书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及涉案建筑物是否是违法要求拆除的情形。针对行政机关处罚绝顶,当事人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中的郑女士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请求撤销限期拆除决定,避免房屋被强制拆除。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安徽棚户区改造律师-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要拆除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李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