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广东厂房拆迁补偿律师-拆除违建酿酒厂程序不合法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7-15 16:56:38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有法定职权并经过法定程序,否则当事人有权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权。那么,拆迁违建程序不合法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广东厂房拆迁补偿律师-拆除违建酿酒厂程序不合法怎么办

  广东惠州的吴先生承包土地自建酿酒厂,但建成不到两年就收到有关部门下发的《拆除通知》,要求3天内自行拆除违建,随后该厂房被强制拆除。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本案中的相关部门在未全面调查案涉建筑的情况下,便向吴先生作出《拆除通知书》,明显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且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行政机关在作出《拆除通知书》前,未告知吴先生陈述、申辩的权利,也未告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属于程序违法。

  吴先生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相关部门作出的《拆除通知书》违法,这也是他后续主张行政赔偿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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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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