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铺拆迁律师-门面房拆迁按照普通住宅来补偿合理吗
房屋按照用途一般可分为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不同用途的房屋拆迁安置标准也不同。商业用房遇到征收,由于其商业价值的成本,其补偿标准一般要高于普通住房。那么,门面房拆迁按照普通住宅来补偿合理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安徽蚌埠的王先生有临街门面房七百多平,合法经营农产品数十年。但该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后,征收方并不认可王先生的门面房属于商业用房,而是要按照普通住房来补偿,补偿标准过低。
商业房面临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拥有合法且有效的经营证件,应按照商业性用房来对被拆迁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商铺房屋产权的价值补偿费用、商铺搬迁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费等。
因此,对于在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手续,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
征收方如果将房屋性质为住宅,而实际上用作商业经营的房屋全部按照住宅用房来补偿,明显会损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的王先生可以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确定维权建议争取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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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刘悦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