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广州从化区拟征249亩集体土地为特殊用地,相关村民请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西和经济联合社、西和村第一、第四、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6.6462公顷。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城郊街西和村项目(特殊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西和村(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66462平方米(合249.639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4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化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以及拟征收范围内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情况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确认。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六、其他事项:自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通过抢栽抢建等不正当方式增加补偿费用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种植其他作物等,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征收知识科普:
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拆迁方不提供协议原件怎么办?
在正常情况下,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一式三份,拆迁双方各执一份,再存档一份。实际过程中至少签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拆迁方只能带走自己的一份。
有的拆迁方会骗被拆迁人,拿原件回去盖章。这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在正式拆迁中,村民集中在拆迁办公室,现场盖章,村民拿走原协议。拆迁方在没有印章的情况下专门签署协议,即准备让被拆迁人踏入设置的陷阱。
如果拆迁方想带走签署的所有协议,被拆迁人应尽量保留拆迁协议原件,确保协议内容与双方协商的内容一致,为被拆迁人今后履行协议留下充分的证据支持。
如果被拆迁人无法阻止拆迁方带走协议,被拆迁人必须通过适当手段留下与签约状态和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据,并尽可能降低未经授权修改协议内容的风险。如签署每份协议的每一页,在大空白处注明此处无内容;拍照录像签订协议的过程,重点拍摄协议内容;对双方口头协商确定签约内容的过程进行录音取证。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