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住宅拆迁补偿律师-房屋征收没有拆迁公告合法吗
在土地征收中,拆迁公告是法定的必经程序。征收方需及时向被征收人告知拆迁范围、拆迁面积、拆迁期限以及其他事项。那么,房屋征收没有拆迁公告合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20年,广东清远周先生在从当地公开的市政建设规划中,发现自己的住宅所在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但相关部门并未发布征收公告,也未发布征收补偿方案,他也就并未在意。但直至2021年,周先生去有关部门办事的过程中,偶然得知相关部门早就作出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可能近期就要组织他们签拆迁协议。于是周先生果断去找了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
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在征收实践中,如果相关部门未发布征收公告,则该征收行为不合法。如果发布了征收公告,被征收人也要看发布征收公告的流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征收方事先未发布征迁公告就开始征收,侵害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征收程序上存在一定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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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