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住宅拆迁维权律师-房屋拆迁无证房未认定违建有没有补偿
手续不全的房屋并不必然属于违法建筑,如果被征收人不同意补偿方案,征收方就按违法建筑处理,严重侵犯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房屋拆迁无证房未认定违建,到底有没有补偿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浙江温州徐先生的住宅因建造年代久远,未办理相关证件,征收方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有关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将任某未经登记的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仅没有补偿,还要求他限期拆除。徐先生不服该决定,委托律师向当地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
根据法律规定,在无证房拆迁补偿时,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处理,进行合理的补偿。对于被纳入征收范围的房屋,因历史原因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或者未依法办理审批许可手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并应就此在行政诉讼中承担相关举证责任。
负责调查、认定、处理的相关部门具有对未登记建筑的合法性作出认定和处理的法定职责。在案涉无证房及构筑物并未被认定为系违建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情况下,征收方对无证房不予补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行政部门没有将房屋认定为违建,那么就可以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本案徐先生的住宅未经违法认定,应当视为符合补偿条件的合法房屋,行政机关的限期拆除决定明显缺乏法律依据,应依法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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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