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姗姗来迟的安置补偿决定漏洞百出,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顺利将其撤销
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之内,历经十年仍未拆除是何原因?被征收人提交的补偿申请石沉大海又该如何应对?
2021年的夏天,对于辽宁沈阳的陈富民一家来说,依旧是异常难熬。每年夏天雨水充沛的时候,自家周围的路面就会变得泥泞不堪,出行十分不便。那么,他们一家为何不搬走呢?
原来,陈富民一家早在2011年便被纳入征收范围之内。仅在市行政机关发布一条征收公告后,征收部门就急忙委托建筑队入场施工。陈富民因补偿标准太低一直未与征收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再加上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项目因此停工了。建筑队撤走了,留下的是被损毁的路面和一地狼藉。
就这样,陈富民一家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本以为项目耽搁一两年是常有的事情,没成想这一等就是十年。
2021年的一场大雨过后,陈富民再也无法忍受,他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深思熟虑过后,他选择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黄相海律师、卢剑实习律师接受律所指派后,立即对陈富民家的情况展开调查,并向征收部门提交了一份征收补偿申请书。征收部门收到申请书后并未作出任何答复,冠领律师又代理陈富民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即便是在陈富民胜诉的情况下,征收部门仍然无动于衷。在冠领律师申请强制执行后,征收部门才终于作出了一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
就是这样一份“姗姗来迟”的安置决定书,有着诸多不合理之处,陈富民决定维权到底!2022年11月,冠领律师再次代理陈富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
首先,案涉补偿安置决定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征地提前告知、听证程序,补偿安置决定内容缺失。
其次,补偿安置决定未遵循及时、合法、合理、公平原则,以十一年前的安置补偿方案对陈富民进行补偿,有违“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基本原则,严重侵害了陈富民的合法权益。
虽然征收部门辩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是按照法定程序作出的,但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认为该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判决:撤销征收部门作出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
判决生效后,征收部门重新对陈富民家的房屋进行了评估,目前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