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浙江厂房拆迁律师-租赁的厂房拆迁承租人如何要求补偿
法律规定,承租的厂房在遇到征收时依然可以获得合法补偿,且可以作为适格主体,参与到行政补偿、行政诉讼以及行政复议中。那么,租赁的厂房拆迁,承租人如何要求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浙江嘉兴的苏先生从房产公司租赁一间厂房用于经营,2022年该厂房所在地被行政拆迁,在腾退搬迁期间,苏先生曾多次找到征收方要求支付补偿款,但对方以他不是产权人为由,拒绝协商,且表明补偿款只能给房产公司,但该房产公司迟迟不配合征收,苏先生该怎么争取补偿。
在实践中,征收方一般不会将承租方视为被拆迁人,协商补偿时,往往会直接跟厂房产权人即出租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要求承租方搬迁。但承租人虽不是被拆迁人,却属于与拆迁有关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对于属于承租人的份额,所有权人领取补偿款后,仍应给予承租人。
租赁的厂房遇到拆迁时,承租人要做好准备工作。首先要审查拆迁中的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产权的归属和补偿款的分割,同时积极准备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关系证明、现有设备清单、劳动合同的备案核查、装修装潢费用支出等相关材料证明,以此来证明自身企业因拆迁情况产生的实际损失。为挽回损失,承租人应及时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介入,帮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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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