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安徽房屋拆迁律师-房屋征收没有拆迁评估报告直接给补偿合法吗
拆迁评估即对被征收房屋或土地上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不仅是拆迁补偿的首要依据,也是协商补偿的谈判依据和法律依据。那么,房屋征收没有拆迁评估报告直接给补偿合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安徽马鞍山郑女士的合法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12年12月评估机构向征收方提交了房屋价值评估报告,2013年征收方公布补偿决定书。郑女士以征收方作出补偿决定前未向她送达房屋评估结果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满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本案中的郑女士由于未收到评估报告,失去了对其房产评估价格申请复核评估和申请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的权利,征收方作出的补偿决定书明显违反法定程序,应依法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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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