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上海公房拆迁补偿律师-承租人拒不腾退房屋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5-10 09:50:03    

  承租的公房拆迁,选择货币补偿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主要包括搬迁费、装修装饰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奖励费用等。那么,公房拆迁,承租人拒不腾退房屋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上海公房拆迁补偿律师-承租人拒不腾退房屋怎么办

  陈先生是上海黄浦区一处公房的承租人,且有权转租。2021年他将该房转租给谢某,后来该房被纳入征收范围,但谢某为等待拆迁利益拒付租金并继续占有该房屋,陈先生已与征收方签订拆迁协议,如不能按时交付房屋则无法获得相应奖励。多次沟通未果后,陈先生只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征收居住房屋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补偿、补助:(一)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二) 价格补贴;(三) 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四) 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五)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对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法律还规定,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

  本案中的陈先生享有对拆迁利益的预期,二次承租该公房的承租人不配合搬迁的,陈先生作为转租人可以以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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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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