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湖南农村征地补偿律师-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实务中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那么,集体土地拆迁具体该怎么补偿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南张家界的唐先生和本村20户村民共有土地60亩,为集体土地性质,有土地使用证。现因修公路要征收,大家对政府提出的补偿标准普遍有异议。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村民住宅,《土地管理法》中还有以下规定:
第一,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第二,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第三,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拆迁部门对被拆迁方有安置义务,土地征收补偿的最低标准是不降低被拆迁人现有的生活水平,保证被拆迁人拆迁房屋后,还有房屋居住,。
本案中唐先生的房屋被征收,应依法享受公平补偿,对补偿协议不满意时,可以与相关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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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