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赔偿比预期低了1000多万,冠领律师帮助委托人撤销一审赔偿判决
为了图方便,一些拆迁方在实施拆迁时,对屋内物品视若无睹,没有及时进行登记保全,导致被拆迁方的财产受损。此时被拆迁方对于受损情况往往无法充分举证,而拆迁方认定的受损物品价值则通常过低,此时被拆迁方该如何维权呢?江苏省徐州市的新荣公司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公司营业的房屋被拆,但法院判决确认的行政赔偿数额却比本公司估算低了1000多万。
2009年1月,新荣公司与江苏省徐州市某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书,约定由村委会提供一处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建筑及其他设施作为新荣公司的营业房,用于经营超市、网吧、餐饮,租赁期限为10年。
后来,因当地开展片区改造项目,新荣公司租赁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17年10月,村委会向新荣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以土地征收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要求终止合同。新荣公司对此并无异议,但因经营面积巨大,设施搬迁不易,新荣公司短时间内没有来得及将财物全部搬离,结果在2017年12月,作为征收方的当地街道办事处无视房屋内尚余大量财物的情况,组织人员实施了强拆。
随着房屋被拆,新荣公司屋内尚存的物品毁于一旦,装饰装潢也全然毁损。新荣公司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街道办事处强拆其房屋的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一审及二审法院都支持了新荣公司的诉求。
2021年4月,街道办作出了行政赔偿决定,决定赔偿新荣公司各项损失共计203万元,后又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物品损失赔偿2万元、不可预见损失赔偿3万元。
新荣公司对此完全无法接受,当年公司光装饰装修就花费了570余万元,宾馆、网吧内因未及时搬出而被砸毁的空调、电脑、床、桌椅等财物的损失也有近300万元,更何况因强拆导致公司近期无法经营造成的利润损失初步估算也有500余万元。各项损失加起来与行政赔偿决定的数额相差了1000多万元。
新荣公司以赔偿数额过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赔偿决定经过了充分评估,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了新荣公司的诉讼请求。
眼见公司就要蒙受巨大损失,新荣公司决定提起上诉的同时,也在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经过多方比较,新荣公司选择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征地拆迁领域深耕多年的张宁宁律师、王晓灿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发现卷宗材料都不齐全,缺失了很多重要材料,于是立刻联系法院申请阅卷,这才看到街道办在一审过程中提交的证据。通过对证据材料的深入分析,冠领律师发现,作为赔偿决定重要依据的附属物损失评估报告,竟然没有加盖任何公章,而一审法院直接采纳了该证据。
冠领律师以此作为突破口制定出诉讼方案,代理委托人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过程中,冠领律师立足证据,向法院指出:
第一,附属物损失评估报告没有载明评估依据、评估方法及评估程序,亦无签章,不具有合法性。街道办作出的赔偿决定没有相应的赔偿方案,数额的确定缺乏依据。
第二,街道办在强拆时未对室内物品清点登记,仅凭生活经验酌情估价,远低于实际价值。新荣公司经营的店铺面积总计约2000平方米,停产停业补助仅赔偿了9万元,违背实际和常理。
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赔偿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被拆迁方因强拆而遭受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害程度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金,但在证据不足、对相关情况赔偿的标准不清楚时,一定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处理,避免自身权益蒙受巨大损失。(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及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