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委托人14年前建造的房子被要求拆除,冠领律师助其扳回局面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3-28 17:55:20    

  看着拆迁部门的人在自家的房子外转啊转,量啊量,孟先生家里每个人都提着一颗心,不知道拆迁部门什么时候会给他们“宣判”。事情说简单也简单,就是14年前孟先生建造的两层楼房,如今可能会被认定成违法建筑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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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年间,孟先生在河北沧州某县城的商贸城内买下一块地。后来,商贸城渐渐建设起来,区域建有很多商铺,地段一下升值。孟先生和妻子想着搬到商贸城住,便于2007年开始着手建设房子。

  对于这套房,夫妻俩投入了大量的心血和积蓄。从建房时的一砖一木,到装修风格,夫妻俩都本着在经济容许的范围内去选择最好的物料。为了节约成本减少外债,夫妻俩几乎是亲力亲为,日日劳作。

  从建造到装修,历经大半年的时间,这房子可算是完工了,一家人开开心心地搬了进去。一晃14年过去了,拆迁部门却突然找上门,打破了他们原本的平静生活。2021年4月,拆迁部门在孟先生的房外各种测量,还问询了他们一些房子建设面积及有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问题。

  这一问把孟先生给问懵了,拆迁部门拿着商贸城规划总图及一、二层组合平面图,与孟先生房屋所有权权证的附图面积对比,认定孟先生的二层楼房属于擅自扩建。随后,拆迁部门先后向孟先生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

  两份文件让孟先生一家人顿时忧心忡忡,好端端的房子怎么就成了违法建筑?况且房子是一体的,拆迁部门说的扩建部分怎么整改,怎么拆除?

  对此,孟先生进行了陈述、申辩,拆迁部门就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和审批,最终认为孟先生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规定。4月29日,拆迁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决定载明,逾期不拆除的话,拆迁部门将依法报请上级部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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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先生一家不知如何是好,还是找律师咨询一下最稳妥。经过一番打听了解,孟先生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将案件委派给专业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的钱亚洲律师代理。

  冠领律师详细了解了孟先生房子的情况,经过一番法律法规的查询对比,立马找到问题的切入点。冠领律师将诉讼方案告知孟先生,孟先生当即决定委托冠领律师代理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

  一、孟先生建造楼房的行为发生于2007年,拆迁部门对孟先生作出行政行为,应当使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施行的是《城市规划法》,而拆迁部门对孟先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的行为,依据的是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乡规划法》,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二、根据我国1996年施行的《行政处罚法》规定,拆迁部门虽然在办案过程中,通过调查、检查、现场测量等程序,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但其在所作决定中未载明孟先生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此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三、拆迁部门对孟先生作出的行政决定属于较重行政处罚,应依法告知赵先生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拆迁部门未告知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庭审过程中,拆迁部门自知即将败诉,便发布决定撤掉之前的决定,以此让孟先生撤诉。孟先生坚决不撤销,法院最终判决确认拆迁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违法。在冠领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孟先生的合法权益得以最大化维护。在此提醒大家,如遇行政纠纷困扰,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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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郝丽媛

  审核主编: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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