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街道办矢口否认强拆行为违法,冠领律师在照片中找出漏洞助委托人维权成功
2008年征收项目启动,2022年房屋遭到强拆,别家拆迁拿到补偿金后生活水平直线提升,山东临沂宋先生遇到拆迁后生活却一团乱麻!
2008年,山东临沂宋先生父母的房屋、宋先生的自建棚屋因当地实施旧村改造被纳入征收范围,2016年,宋先生父母声明案涉房屋归宋先生夫妻所有。“正常拆迁怎能没有一份标准的征收文件呢?”宋先生心里犯起了嘀咕,对此次征收项目的合法性也产生了怀疑。
因宋先生在此经营煎饼店,一年收入可观,所以并不指望通过拆迁一夜暴富,反而因补偿标准较低迟迟未搬走。2022年5月12日,宋先生的自建棚屋被围得水泄不通,不明所以的宋先生还没缓过神来就淹没在了倒塌房屋的灰尘中,更可气的是,村委会在宋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于次日违规与宋先生的儿子签订了《安置协议》。
想到有关部门不尊重自己的行为宋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经多方打听宋先生联系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根据宋先生的具体案情,安排在征地拆迁领域经验丰富的巩海娟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将收集到的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以及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得到的征收土地公告、安置方案公告等证据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代理宋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被告街道办辩称:
首先,己方在征收过程中发现宋先生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房屋的情况,之后己方协同居委会与宋先生协商签署《安置协议》,宋先生的儿子已在安置协议上签字按捺指印。
其次,宋先生选择好安置楼房并签订认购协议后,宋先生及其儿子均在场协同居委会工作人员、搬家公司人员将房屋内的物品搬离并拆除房屋及附属物,整个过程中,无人提出任何异议。
第三人居委会随声附和称:
己方协助街道办做拆迁工作,并顺利与宋先生签订协议书,宋先生也成功选房,所以己方并不存在过错。
冠领律师针锋相对地指出: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文件,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案涉批复系2008年7月7日作出,征收公告方案是2008年7月9日作出,距案涉棚屋被拆除已有十四年。
其次,街道办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宋先生的儿子是征得其同意后签署的协议,宋先生儿子的代签行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无权代理,其签署的协议自始无效。
最后,宋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案涉棚屋当时已不存在,可以推定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之前已被拆除。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街道办未举证证明其依照法律程序实施强制执行,所以该强拆行为违法。
最终,在冠领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街道办强拆宋先生占有使用棚屋的行为违法。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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