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相关部门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维权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1-06 11:56:06    

  遇到搬迁,哪个被搬迁人不想把相关政策了解透彻,哪个不想把安置补偿问题弄个清楚?山西吕梁的郭先生也不外如是。他为了解当地易地扶贫搬迁方案,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却一直没收到回复。想了解的信息不得而知,这让郭先生整日抓心挠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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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先生在山西吕梁村里建有一处住房。2012年十二五期间及2018年十三五期间,该村纳入易地扶贫搬迁,郭先生的房屋也牵涉其中。

  2021年12月28日,郭先生为了解易地扶贫搬迁涉及自身权益的信息,向当地相关部门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次日,邮政速递物流显示相关部门签收了该申请。郭先生满心期待着回复,以为不久后就能得知搬迁情况,结果左等右等两个多月过去,却一直没收到任何回复。

  郭先生惦记着此事,夜不能寐,最终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冠领律所委派了在行政案件领域富有经验的姜启林律师办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并详细了解案情后,首先指导郭先生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印件、邮寄底单及签收记录复印件等证据,分门别类制作证据清单,撰写起诉状,并于2022年3月代理郭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相关部门未向原告郭先生公开所申请政府信息的不作为行为违法,请求判令被告限期向原告公开所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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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成功立案,并如期开庭审理。法庭上,被告相关部门是否存在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成为本案争议焦点。

  被告相关部门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虽无异议,不过却辩解称:没有收到原告郭先生提交的相关申请,不构成行政不作为;原告2020年1月向当地县政府递交了申请表与本案内容一致,属重复申请,被告在开庭前已经将原告要求的申请内容以电子形式发给了原告。

  针对被告的辩论意见,冠领律师指出:被告对原告提供的邮政快递单等证据无异议,应当认定被告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被告未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应当确认被告违法。被告虽然在庭审中向原告提供了部分信息,但原告认为与其所申请的要求不完全一致,不同意撤诉,被告应当按照原告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作出答复。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依法判决:确认被告未在法定限期内对原告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对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

  得知案件胜诉,郭先生连月来的郁闷一扫而空,向冠领律师表达了肯定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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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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