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村民提交建房申请石沉大海,冠领律师代理申请履职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12-02 10:54:19    

  “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是对于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对老百姓提出的申请及时作出处理,积极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然而家住广东惠州的张云飞和张云平兄弟俩最近遇到一桩麻烦事,他们提交的建房申请迟迟没有得到同意,竟没有一个机关能够解决这个问题。面对这种情况,兄弟俩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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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云飞和张云平出生于广东惠州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中共有兄弟三人,全部已经结婚生子多年,现在兄弟三人与父亲居住在同一处房屋,共计家庭人口15人。家中房屋是父亲继承的老宅,面积并不大,一家老小生活在一起十分不方便。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家老小15口人挤在一栋房子里生活呢?

  其实,按照“一户一宅”的政策,张云飞一家是可以再申请两块宅基地建房的,当地村小组也清楚他家的状况,已经通过公平抽签的方式分配给他们家两块宅基地。兄弟俩拿到宅基地后立即缴纳了土地使用费,并经村委会盖章同意了建房申请。根据当地的规划条例,他们还需要经过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建房。于是,兄弟俩向主管部门提交了申请,却被口头告知不属于该部门的管理范围,申请迟迟没有得到批准。

  眼看着孩子逐渐长大,一家人生活也越来越不方便,解决住房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张云飞与弟弟张云平求助无门,最后商量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在咨询过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后,他们仿佛看到了希望,果断委托这家专业律所代理提起诉讼。

  冠领律师接受了兄弟俩的委托后,以主管部门行政不作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主管部门认为自身行为没有对两兄弟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本案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又辩称,自身对于两兄弟的建房申请并不知情,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对此,冠领律师提出:

  1. 根据物流信息显示,张云飞和张云平提交的建房申请书等材料于2022年3月已被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签收,其辩称对建房申请一事不知情没有事实依据。

  2. 无论是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还是当地政策规定,均指明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审核批准由主管部门办理,因此,对于两兄弟提交的建房申请书作出处理是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

  3. 两兄弟在居住条件无法满足现状的情况下提出建房申请,主管部门作为职能机关拒绝受理的行为系明显行政不作为,已经对两兄弟的实质权利造成了损害。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主管部门在合理期限内对张云飞和张云平提出的建房申请分别作出处理。

  冠领律师提示:对于公民提出的申请,行政机关有义务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如果有权作出答复的行政机关拒绝受理,则可能构成行政不作为,公民有权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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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主编: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B

  审核律师: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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