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有关部门强拆无证房屋,冠领律师以送达方式错误确认违法性
村子里未经过审批手续,不具备相关证件而建设的房屋一定是违法建筑吗?对于违法建筑可以直接进行强拆吗?行政处罚告知书等文书送达方式是否影响拆除行为的性质?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此类问题该如何解决。
杜明一家五口是河南平顶山某村庄的村民,在该村拥有一处近三百平米的住宅。2017年,该村被纳入了拆迁范围,因拆迁部门认为杜明家的房屋未经任何审批程序而建造,属于违法建筑,故未与其签订安置补偿协议。2021年12月,杜明一家的房屋被拆迁部门强制拆除,并将屋内物品毁坏殆尽。突如其来的强制拆除让杜明一家猝不及防,因为这四年间,他们仅见到了该村《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拆迁部门《调查违法建筑通知书》两份文件,并未见到安置补偿协议或是强制拆除的决定书,故他们认为拆迁部门的强拆行为是违法的。
为了维护一家人的合法权益,杜明一家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委派了在强拆房屋纠纷中有着丰富诉讼经验的黄相海律师承办此案。经过充分沟通和实地考察,冠领律师找准案件焦点,形成了细致的办案思路,于是指导他们准备户籍信息、相关通知书、拆迁前后的对比照片、强拆视频等证据,然后代理杜明一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拆迁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
拆迁部门辩称,杜明家204平米的房屋未经审批建造,为违法建筑,本就不应该补偿,但因照顾群众而给了一部分补偿,杜明一家却因不满足而拒绝拆除,故只能根据《城乡规划法》进行强拆。在2021年,他们先后向杜明一家送达了《调查违法建筑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书》《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等文件,除《调查违法建筑通知书》外,其他文书因杜明无理由拒收,皆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并且有钱佳和陈笑笑两个见证人签字。同年12月,在杜明一家仍不自行拆除的情况下,才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并且已经给予他们高于房屋价值的补偿。
冠领律师反驳道,首先,案涉房屋建设年代久远,当时法律法规不健全,建房并无相应的审批要求,仅仅没有审批证书并不一定是违法建筑,也不应受到行政处罚。其次,杜明一家从始至终只收到了《调查违法建筑通知书》,并未收到过其他通知,根据杜明提供的录音可知钱佳和陈笑笑对于“见证人”一事并不知情。因此,杜明一家并未收到限期拆除的通知以及强制拆除的决定书,房屋就被拆除了,拆迁部门行为和程序皆违法。另外,拆迁部门并未对西侧的房屋进行测绘,少算了近一百平米,补偿并不完全。
经过法院对于证据的审核,最终认定,由于历史、风俗习惯等原因,农村建房长期管理较松,产权管理不到位,致使农村出现很多无证、无规划房屋,但该房屋不必然等于违法建筑,本案中拆迁部门仅以涉案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批准建设为由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属于事实不清。再加上拆迁部门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有效送达了上述文书,法院最终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拆迁部门拆除杜明一家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
村里多年前建造的无证房屋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否定了拆迁部门轻易认定的违法性,并从送达方式的错误上成功确认了拆迁部门行政行为和程序的违法性,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