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特辑 | 爱国需知法,关于国旗、国徽、国歌的使用规范要牢记
国庆节将至,大街小巷挂起的一面面五星红旗迎风飘扬,构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营造出浓浓的爱国氛围。但国旗、国徽、国歌,并不能想用就用,想唱就唱。正确地升挂国旗、悬挂国徽、奏唱国歌,不仅是爱国的体现,也是对法律的遵守。今天就通过几个案例给大家讲解国旗、国徽、国歌使用时容易触犯的法律法规。
案例一:国旗、国徽、国歌不得用于商业广告
2019年9月,河南许昌某汽车销售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则广告,该广告中多处使用国旗,并将国旗改变为蓝色。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后,向该公司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作出罚款20万元的决定。该公司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违反《国旗法》和《广告法》中的禁止性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应予维持。
我国《国旗法》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情形。《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使用国旗及其图案,表达爱国情感。但商家在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利用国家情怀营销炒作,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追责。除此之外,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等同样不得用于广告内容,否则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案例二:国徽不得用于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2017年12月,重庆高速公路执法人员在某收费站检查时,发现一辆机动车登记外观的车标被改成国徽,已经看不出原本的车标。驾驶员张某表示,他这样做是为了表达爱国之情。执法人员表示爱国是好事,但私家车私自悬挂国徽遮住车标违反《国徽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因张某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当场拆除了车上的国徽,恢复原有外观。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国徽不能乱戴、乱用,个人私自使用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国徽法》明文规定,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商业广告,不得用于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和私人庆吊活动等,所以私家车是不能悬挂国徽的。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有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用国徽把车标遮住导致无法识别车型,也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案例三:国歌歌词、曲谱不得故意篡改
2021年9月,江苏常州某小区业主陈某因对其所住社区近期公示的将要安排物业入驻及小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不满,故意篡改国歌歌词,并发表在该小区的业主微信群内,以引起群内人员关注、鼓动其他业主抵制物业入驻小区。当地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举报后查实,认为陈某行为违反《国歌法》的规定。最终,陈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警告处理。
我国《国歌法》第15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还有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的相关条款,涉罪的最高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公众应当汲取教训,依法维权,不要用篡改国歌歌词、曲谱等行为以身试法,否则,或许就不是警告处罚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还有可能招致牢狱之灾。
国旗、国徽、国歌是国家的象征,我们应该尊重、维护他们的庄严。在国庆节的荣光时刻,让我们一起唱响国歌、守护国旗、致敬国徽、爱国守法,为祖国献上最美好的祝福!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