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补偿安置决定书》中房屋面积缩水?冠领律师助当事人撤销该方案
房屋面临征迁,政府补偿的房屋面积与房屋实际面积差了几百平方米!陈光年(文中除律师外皆为化名)和王一岳已经为此事操心了许久,遗憾的是,在事情未尘埃落定前,母亲李心梅已经去世了。
李心梅和丈夫育有一子二女,儿子王一岳、女儿王一夕和王依依。夫妻奋斗一辈子在江苏南通盖房三间。
李心梅丈夫早逝,女儿王依依想与母亲生活在一处,方便照顾母亲。因此,王依依和丈夫陈光年在老房子附近又新建一栋房屋。
除此之外,李心梅家和陈光年家在该地还建有未经审批手续的其他房屋。
2017年12月,国土资源部对工程建设用地作出批复,陈光年、李心梅的房子位于征收范围内。2019年6月,街道办制作补偿安置方案并张贴公示。同月,征迁方通过摇号确定一家评估机构对李心梅家和陈光年家的房屋进行评估。
可评估机构送达的通知书上载明的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差距太大了,李心梅和陈光年提出异议却不被受理。因征收补偿过低,李心梅、陈光年并未与征迁方就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2020年8月,事情还未解决,李心梅带着遗憾离世了,王一岳继续替母亲为此事奔波。可是同年9月,征迁方直接送达《补偿安置决定书》。
这意味着征迁方即将能够合法拆除二人的房屋。陈光年和王一岳在心急如焚之际,打听到冠领律师事务所,将此案委托给冠领的杨天鹏律师和蒋骁律师。杨律师和蒋律师接到委托后认真分析案情,搜集、整理案件相关的信息和材料,精确地测量房屋面积后,设计应对方案,将征迁方起诉至法院。
在庭审中,杨律师和蒋律师指出:
一、征迁方对涉案房屋面积和性质认定错误:
征迁方对陈光年家总建筑面积、李心梅家合法建筑面积及总面积认定错误,李心梅家房屋实际面积应为132.08㎡、陈光年家房屋建筑实际面积应为730.93㎡,而征迁方做出的测绘表遗漏了部分建筑。同时,征迁方只分别补偿了两家77.03㎡和180㎡的合法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去甚远。该房屋并未经过有权机关作出违法违建认定且李心梅房屋建设于1980年,当时未有法律规范村民建房行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即便一部分面积认定为违建,补偿方案第五条第一项第2小条对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的补偿作出了明确规定,而征迁方出具的补偿安置决定中并未对李心梅家以及陈光年家超建、违章建筑及应拆未拆建筑进行补偿,明显侵犯了陈光年和李心梅两家的权益。
二、征迁方调查事实不清:
征迁方将陈光年家和李心梅家两个独立产权的房屋以一份决定的形式作出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李心梅去世后应当对李心梅房屋单独作出决定,权利人载明三位法定继承人。陈光年的宅基地有独立审批表,因此不应该将两个独立产权的房屋混同为一,只出具一份决定书。
《补偿安置决定书》中王一岳安置面积为39.4㎡缺乏依据,征迁方根据陈光年建房审批档案中的分家协议作出该决定,但王依依、陈光年、王一岳、王一夕从未见过该分家协议,也并未就此签名。
法院最终采纳了两位冠领律师的部分意见,判决该《补偿安置决定书》程序合法但认定事实错误,补偿内容及数额不当,应撤销。
《补偿安置决定书》撤销后,征迁方与当事人积极协商补偿事宜,最终,王一岳、陈光年就补偿方案与征迁方达成一致意见。
撰稿人: 陈婉燕
审核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A
审核律师: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