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征收中强拆违建决定从天而降,冠领律师代理成功撤销
俗话说,“熟能生巧,巧能生妙”,然而世事并非永远如此。2021年,江西省赣州市因某医院及周边道路建设,对区域内房屋实施征收拆迁,这是申家兄弟自2010年以来遇到的第二次拆迁,不过这次却并不像第一次那样顺利。
2010年,因道路建设,申家三兄弟的房屋被划入了拆迁范围。他们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签订协议并在拆迁前搬出房屋,交付给相关单位予以拆除。可房屋被拆之后,他们才发现一个大问题——将近九十岁的老母亲没了居住的地方。
“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餐。”按照当地风俗,老人年岁太大,不能租住别人的房屋,这并不是一点拆迁过渡费就能解决的问题。考虑到老人居住问题的紧迫,当地镇政府就同意了申家兄弟在被拆迁房屋附近的晒谷场和自家菜地建房,还可以从事二三产业。
于是,一栋砖混结构的三层房屋和一栋砖木结构的一层房屋迅速建成,老母亲因此安享晚年。对于镇政府的安排,申家兄弟也备受感动。
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2021年,当地因医院及周边道路建设再次征收拆迁,三人却接连收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文件,要求他们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违建房屋,并最终作出一份《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随后将三人为母亲建造的房屋强制拆除。
申家兄弟不服相关部门所作所为。他们认为自家建房是经过镇政府允许的,是合法建设,现在房屋已经被划入征收范围,而且三人的子女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独立成户,根据征收方发布的征收方案,已确认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三人的子女,此次征收一直是按照这样的政策执行,轮到自家凭什么就成了违建?
三人商议之后,一致决定依法维权,其后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青睐于冠领律师的专业与耐心,决定接受建议,委托律师针对《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提起诉讼。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悉心应对,搜集证据,代理出庭。因为被告相关部门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未保障三人的陈述申辩权,程序违法毋庸置疑。不过,法院考虑到房屋已经被强拆,认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不具有可撤销内容,遂判决确认被告相关部门对原告三人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的行为违法。
冠领代理的又一起征收拆迁案获得胜诉。然而,专业、负责任的律师不仅要“能打胜仗”,更要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孜孜不倦地追求。
冠领律师郑文婷得知一审判决结果,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秉承为当事人争取合理赔偿的目标,认为应继续向法院上诉提出撤销要求,这样一方面可以在二审法院搭建沟通协商谈判的平台,另一方面,对方以违建的名义拆除房屋,只有把相关违建认定与决定书撤销,才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后续提起国家赔偿的权益。
此后,郑律师接受委托,向二审法庭上诉指出,上诉人起诉的是被上诉人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并非强制拆除的行政事实行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建筑已经被拆除,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确认强制拆除决定违法但不撤销,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作出判决:撤销一审法院行政判决,撤销相关部门作出的《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基于对法律理论的精准把握,冠领律师代理这起江西赣州强拆违建决定案获得二审胜诉,成功撤销涉案强制拆除决定,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申家兄弟的赞誉及好评。(除办案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董振杰 郑文婷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