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广东拆迁律师答复拆除违建时合法建筑也被拆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未经审批加建的房屋为违建,有关部门在强制拆除违建时,将自己的合法建筑一起拆除,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广东的钟先生有一处建于宅基地上的房屋,面积约有120平方米,钟先生听说村里要拆迁,于是没有申请建设规划许可就在原房屋的基础上加建了两层房屋。
政府有关部门在进行实地入户勘察和登记时,认定钟先生加建的这两层房屋为违建。经过法定程序,有关部门决定强制拆除违建。但是在拆除违建时,将钟先生一层的合法建筑也给拆除了,钟先生损失了十万元左右。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因此,合法建筑被拆除,属于有关部门执行错误。但是房屋被拆已成既定事实,无法恢复原物,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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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