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的店面遇到拆迁能得到哪些补偿-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山东某县城的谭先生将商铺出租后,遇到拆迁,补偿标准太低。谭先生能得到哪些补偿呢?怎么提高补偿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谭先生有一个商铺店面有房产证,2015年6月将该商铺出租,租金每年5万元,这笔租金是谭先生家里很重要的一笔收入来源。目前,政府进行的征收项目为旧城区改造,补偿标准为商铺按照每平米6000元补偿,住宅按照每平米3000元补偿。
这样谭先生的商铺能得到的补偿是50万元左右,可是家里就缺少了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而且得到的拆迁补偿款,就目前的市场价格来看,根本买不到相似地段好的商铺。另外之前商铺周边农民的房屋早已被征收,农民拿着拆迁补偿款买不起回迁房。谭先生等被征收人看到周围农民的经历,十分害怕自己也会被越拆越穷,无处安身。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谭先生的房屋价值参照周围类似房产的市场均价进行补偿,此外谭先生得到的不是只有房屋价值的补偿,还有搬迁、临时安置及停产停业损失等。停产停业损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谭先生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停产停业损失;二是承租人的停产停业损失。
由于拆迁征收造成的损失,都要给予合法合理的补偿,争取拆迁补偿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事情,建议咨询专业征收拆迁律师,争取最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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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董鑫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