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包括哪些程序呢?
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二)做好资金保障;
(三)拆迁工作人员对拆迁范围内有关地籍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宗地情况调查表》,拟写调查分析报告。
(四)拟定拆迁方案。
三、动迁和签订补偿协议
(一)动迁方式:由被确定征迁辖区镇、各街道办事处作为动迁主体。
(二)在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拆迁相关文件后,动迁人员以组为单位入户,每组不少于三人。
(三)通过入户现场仔细核对、草算,被拆迁人无任何异议且同意签订补偿协议,核算员要认真填写《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户签字后,同时将协议单上的补偿金额在拆迁区域内进行公示。工作人员要收回有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房屋产权证等原件及残疾证、低保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与《住户情况调查表》、《动迁记录表》、《拆迁补偿草算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评估报告》、《回迁房屋登记表》一起整理归档,由组长审核签字后交给档案员管理。
(四)动迁工作中现场工作人员不能解决处理的,提交项目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五)对于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带头滋事的被拆迁人,在政策宣传到位,多次入户动迁都无法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且超过搬迁期限的,经会议研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入行政裁决程序。
四、被拆迁房屋交接程序
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搬迁完毕后,通知房屋接收人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接收,由房屋接收人给被拆迁人开具房屋交接单。
以上就是关于建设项目征收拆迁的相关程序法律问题,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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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盼喜
审稿: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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