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6-28 10:04:50    

  在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手续越来越复杂,审批程序越来越严格。那么农民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宅基地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2)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3)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回原籍房,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4)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5)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民法典》第364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書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现行农村宅基地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对于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农民是不能够再申请新的宅基地。那么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再审批宅基地不予批准:(1)年龄未满二十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4)村内有空闲地、原有宅基地未利用又申请占用农用地的;(5)不符合乡(镇)、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6)已经进城落户,并且将原有宅基地进行流传或自愿退出宅基地享受国家补贴的农民。(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形。

  由于各省市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结合当地政策来综合判断是否能够审批宅基地。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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