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征地拆迁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补偿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补偿方式、补偿期限、安置途径、违约责任等很多方面,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那么签订征地拆迁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一定要仔细审阅所签的补偿协议对下列条款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很多地方并没有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定程序进行拆迁工作,造成很多被拆迁人的房屋已经拆除,但是还没有达成拆迁协议。这种情况下,对于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证件的被拆迁户来说,被拆除房屋的基本情况很难得到证实。因此,拆迁协议中要载明被拆除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位置、结构、楼层、面积、年限以及附属设施等。避免无证房屋被拆后无法证实房屋实际情况而造成的拆迁纠纷。
1、补偿内容、补偿方式及支付期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此时我们在签订协议时就需要重点关注,如果你选择的是货币补偿,拿现金走人,那么关于货币补偿的金额要明确,支付期限必须载明,很多时候由于拆迁协议上并没有明确何时支付补偿款,征收方一拖再拖,吃亏的也只能是被征收人。如果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那么协议上必须载明: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的地点在哪,面积是多大,最好能够具体到几号楼几单元几零几室,以防生变。
2、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期限等内容,经征收双方协商后在协议中载明。
这些费用虽然在补偿款中不占“大头”,但总的计算下来也有不少钱,尤其是对于商业经营的房屋,其停产停业损失费用也有不少,所以在签协议之前就要与征收方对这些损失、补助等费用协商一致,然后将金额、过渡方式以及期限等在协议中列明。
以上就是签订征地拆迁协议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编辑:梁盼喜
审稿: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