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拆迁律师解答青岛养殖场手续不全一经发现能否直接强拆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4-27 11:42:11    

  生活中,个别养殖户由于法律意识薄弱,在办理养殖场之初存在手续不全的情况。那么,对于这类养殖场,相关部门一经发现,能否直接上门强拆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与强拆相关的法律知识。

山东拆迁律师解答青岛养殖场手续不全一经发现能否直接强拆

  山东养殖场拆迁案例:

  山东青岛的苏先生在临海某村拥有一处合法厂房,主要用于养鱼场的生产经营。2018年3月15日,在未收到任何提前通知,也未见到任何强制执行文件的情况下,苏先生的厂房遭到相关部门的强制拆除。

  此次强拆行为,导致苏先生厂房建筑变成废墟,厂房内设备全部损毁,储存于厂房冰库里的肉制品也没能幸免于难。由于强拆行为发生突然,苏先生没来得及转移上述财产,而相关部门也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厂房内的物品进行清点保存。

  强拆之后,苏先生花了好几天时间才整理好情绪,重新打起精神。苏先生认为,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存在违法性,遂整理好强拆时趁乱拍摄的照片、视频,以及搜集的相关文件,一举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强拆行为违法。无奈之下,整理了强制拆除过程中的照片、视频、新闻报告等证据材料,奠定了夯实的举证基础。随即又协助委托人整理了案涉重要的答复文件,作为证明拆除行为的重要证据。随后,圣运律师协助委托人提起了诉讼程序。

  庭审中,相关部门表示,苏先生的厂房未经规划审批,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建筑。其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厂房实施了强制拆除。

  冠领说法:

  本案中,相关部门的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论涉案建筑属于合法建筑还是违法建筑,拆除都应当遵循法定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若建筑物经认定确认违法,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先进行公告,给予当事人自行拆除的机会。如果当事人没有使用复议或者诉讼权利,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本案中,相关部门经查处认为苏先生的厂房系违法建筑,因作出催告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送达,而不是暴力拆除。这种强拆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犯了苏先生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相关部门强拆行为程序违法。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为大家整理的与强拆有关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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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黄洋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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