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一县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补偿总额共88.2万元-北京冠领律所辽宁征地公告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近日发布拟征地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如下:
拟征收土地公告
沙拉镇朝代营子村民委员会、所有被征地农户及土地他项权利人:
为实施阜新中广核、鸿异、盛步光伏发电项目 220KV升压站工程,拟征收沙拉镇朝代营子村集体土地1.68公顷(其中:旱地0.2121公顷、园地1.4679公顷),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结果为准。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征用土地方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和有关部门,经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阜新中广核、鸿异、盛步光伏发电项目 220KV升压站工程征收的朝代营子村集体土地位于沙拉镇,旱地0.2121 公顷、园地1.4679 公顷。
征地补偿费:
旱地:0.2121公顷×52.5万元/公顷=11.13525万元
园地:1.4679公顷×52.5万元/公顷=77.06475万元
二、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本次征地涉及安置的农业人员共1人,采取货币化安置。
三、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 2022年3月24日前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四、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征收小知识
什么是拆迁冻结?
拆迁冻结是指对拆迁房产评估期内不能进行出售、更名、变更房产面积以及人口迁入该房产所在户口等行为的制止措施。拆迁冻结属于政府行为,一般只冻结迁入,很少冻结迁出,待到拆迁结束即可恢复正常。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在拆迁范围确定后,范围内的户口要暂时被冻结,但遇到下列特殊情况,还是允许继续迁入居民户口的:在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妇女新生的婴儿;与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人员结婚的;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回本市原户口所在地投奔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解除少管人员回本市原户口所在地投靠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回国、退职、退休和退学人员回本市原户口所在地投靠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区(县)公安局批准必须在此入户口的。
用地单位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在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入户、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