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四川拆迁补偿律师: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4-07 13:40:44    

  遇到房屋征收,作为被征收人,最为关心的一般都是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那征地拆迁的补偿又是如何确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四川拆迁补偿律师: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四川房屋拆迁案例:

  刘传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是四川某地的居民,和父母共同居住在爷爷留下的老房里。2018年,当地因城市规划建设决定对某道路进行拓宽,于是开展了土地征收,刘传喜家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

  随后房屋征收部门公布了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并委托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了评估,随后确定刘传喜家的拆迁补偿金额为60万元。

  这让刘传喜不能接受,刘传喜家的房屋一共有五间房,共计223平方米,且位于城区,地理位置很好,而征收部门给予的60万拆迁补偿无论如何不能让一家人在同区位内购买的面积相当的房屋,因此刘传喜认为这个补偿不合理,于是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但是很快,因刘传喜未在法定的补偿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征收单位向其作出了《拆迁补偿决定书》,对此,刘传喜不服,于是提起了行政诉讼。

  那么刘传喜的诉请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征收土地补偿又该如何确定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的补偿,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而在本案中,征收单位对刘传喜房屋确定的补偿金额明显过低,因此判决撤销了该《拆迁补偿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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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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