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拆迁补偿律师解答继子女能享受动迁房吗-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城中村拆迁补偿案件:张军和张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系兄弟关系,两人的父母生前继承了一套位于城区的房产。两兄弟的父母过世后,留下来的房产正好处于政府征收拆迁范围内。张军和张强却因继承问题闹矛盾,迟迟未与相关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2018年,离异后的张强与带着一个女儿的李某再婚。不幸的是,5个月后张强去世,只留下3万元拆迁款。后经诉讼,张强的亲生子小张、李某及李某的女儿达成共同继承协议。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妥善解决,没想到李某在得知张强还有一套拆迁房的继承权后,要求自己与及女儿与亲生子小张享有同等继承权。小张认为亲生子享有继承权是理所应当的,但是李某的女儿作为“外人”不应当享有继承权。于是小张联合张军一起将李某母女告上法庭,要求剥夺李某及李某女儿继承其爷爷奶奶房产的权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张强与张军享有该拆迁房各50%的继承权,张强去世后,其继承的份额由其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妻子与子女继承。李某和张强是合法夫妻,小张是其亲生子,继承权毋庸置疑。但是李某的女儿是否享有同等继承权需要看张强与李某女儿之间是否构成了抚养或赡养关系,即李某女儿是否赡养过张强,张强是否抚养过李某女儿。
最终,法院判决拆迁房张军继承50%的所有权份额,张强继承的50%的所有权份额。张强继承的份额由校长与李某共同继承,鉴于小张身患疾病,劳动能力受损、生活困难,30%的所有权份额由小张转继承,20%的所有权份额由李某转继承。
律师观点
由上述案例可知继子女能否享有动迁房继承权需要看继子女是否符合相关补偿条件。只要形成继子女关系,且户口在村上就应当享受。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城中村拆迁补偿律师解答继子女能享受动迁房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联系删除)
撰稿人:吕德祥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