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二十多年的果园被强制拆除,农妇告上法庭,法院怎么判-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辛苦经营二十多年的果园被强制拆除,农妇一气之下诉至法院,法院怎么判?而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又是如何呢?
赵明生(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王爱香夫妻俩是村里有名的勤快人,两人坚信勤劳致富,一心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一家人的日子越过越好,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左邻右舍提起这对夫妻都是满口称赞,直言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努力上进的人,夫妻俩聪明能干又善良温厚,日子想不红火都难。
1993年1月1日,赵明生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了村里的一块土地,承包期限20年,自199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20日止。他和妻子早有打算,准备在承包的土地上开办一个果园。之后,在村民的见证下,夫妻俩把果园打理得井井有条,果树长势喜人,丰收时节,树上硕果累累,每年收益不少。因为果园经营得好,一家人的生活质量直线上升,王爱香感觉日子越来越有奔头。
谁知平淡幸福的时光只持续了一段时间,命运并没有过多眷顾这个勤劳善良的家庭。2018年10月1日,赵明生因病去世,一直相濡以沫的妻子王爱香悲痛万分,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后续又有新的打击接踵而来。
因为某工程项目建设,夫妻俩承包的果园被纳入征收范围,但王爱香与征收部门并未就征收补偿问题达成一致。2020年7月6日,执法局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以王爱香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私自搭建大棚及看护房为由,责令她在2020年7月9日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时至今日,王爱香经营果园已经20多年,更何况这个果园是已经去世的赵明生一手操办起来的,对于王爱香来说,这个果园不仅是一家人的经济来源,更是她继续生活下去的精神支撑,她怎么忍心将倾注了夫妻俩大半生心血的果园亲手毁损。因此,即使收到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她也并未照做。
因为王爱香没有依照通知自行拆除,随后果园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执法局和当地街道办的工作人员都在拆除现场出现。眼看果园内的看护房、大棚及树木被一一清理,王爱香心痛难忍,她一纸诉状将执法局和街道办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案涉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被告执法局辩称并未组织实施案涉强拆果园的行为。被告街道办则辩称案涉拆除行为是在经原告同意后找人实施的,原告在诉状中所述与事实不符。同时,当初原告的丈夫赵明生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早已到期,根据原合同约定,承包期满后,果园内的果树无偿归村委会,而村委会同意并参与了案涉拆除行为。另外,对于被拆除的大棚也都已进行了补偿。
查明相关事实后,法院认为,被告执法局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后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其他书面材料,原告无证据证明被告执法局实施了涉案拆除行为。不过,被告街道办组织人员对果园的地上附属物实施了清除,属于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本案拆除行为的责任主体。
本案中,街道办并未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实施案涉强制拆除行为符合法定程序,视为没有相应证据。因此,法院判决确认街道办强制拆除原告果园内建筑物及清理树木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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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张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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