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昆明8000平厂房撤销《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二审胜诉
2023年6月,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云南昆明撤销《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一案,经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撤销执法局于2022年4月22日作出的《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
云南昆明的王东海从2015年就在当地拥有8千平方米的厂房,该厂房于2022年被执法局认定为违法建筑。
2022年3月16日,执法局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称要消除厂房对土地规划的影响,要求在2022年3月25日前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如不改正,要求在2022年3月31日前自行拆除厂房。
后4月15日,执法局作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书》,称如果逾期拆除厂房,本机关决定2022年4月29日实施强制拆除。
同月22日,执法局又作出《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称王东海的厂房没有审批手续,责令必须拆除。王东海认为厂房早已建成,且已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并没有自行拆除。
没过几天,执法局便组织工作人员意图将厂房强制拆除。眼见厂房变成废墟,王东海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经人介绍,他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向律师表达了他的请求。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并指派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经验丰富的钱亚洲律师与谢妍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代理王东海对执法局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然而,一审法院驳回了王东海的诉求。
冠领律师越挫越勇,继续代理王东海上诉。二审期间针对案件争议的焦点,冠领律师和执法局在强制决定是否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上是否违法、厂房是否为违法建筑等问题全方位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尤其是关于本案执法局作出《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是否为违法的问题上,执法局一再主张:
1、王东海厂房未经审批,属于违法建筑只能拆除,且对违法建筑的查办程序合法。
2、决定书的内容主体适格、事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冠领律师则明确地提出:
1、执法局适用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城乡规划法》作出强制决定,法律适用错误。
2、执法局没有告知王东海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导致其根本无法享受法律赋予的重大权利,程序严重违法。
经过3个小时的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执法局作出的决定书程序违法等问题,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与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文中除冠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冯岩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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