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广西贵港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4-29 18:20:05    

  广西贵港某村的朱墨、朱砚两兄弟为结婚而修建的新房,被乡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以违法占地为由强制拆除。为了维权,他们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诉讼。近日,这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案迎来了胜诉结果,朱墨、朱砚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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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墨、朱砚同他们的父母都是广西贵港某村的村民。因这对兄弟都已到适婚年龄,他们的父母在询问过村委会的前提下,开始在自家自留地上建房。但在2021年,土地主管部门从遥感卫星造影上发现他们建造房屋用的是农用地之后,向其作出了《责令违法停止行为通知书》,要求他们停止建造。

  出于对村委会以及常识的信服,朱家人认为村民都是“一户一宅”,只要朱墨、朱砚将户口分出去,他们便可以在村内获得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以继续建房。所以在分户请求获得公安局许可后,他们并未停止建房,并最终建成了两栋相邻的三层小楼。

  直到2022年2月,乡政府突然对他们作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自行拆除新建房屋并复耕到位。对于农村人来讲,建新房的投入不可谓不大。因此,他们坚决拒绝履行通知书的内容。当年3月底,这两栋房屋被乡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联合执法强制拆除。

  朱家人对此感到不满,他们通过网上查询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并在与律所接听人员详细沟通后,决定让律所指派的杨芳娟律师去往当地了解情况。

  冠领律师达到当地之后,就朱家人当时询问村支书用地事宜的录音、两单位向其邮寄的各通知书、房屋所在地块、被拆时的情况以及现状进行了研讨,认为乡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在实施强拆行为时没有完全经过法定程序,有程序违法事由存在。两厢沟通之下,朱家人看到了维权的希望,便以朱墨、朱砚为代表正式委托冠领律师代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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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乡政府辩称:

  其一,根据各项法律规定,基本农田不允许修建任何固定建筑,在非建设用地上修建房屋属于违法行为。有遥感影像位置图、基本农田保护图等材料为证,朱墨、朱砚两兄弟的房屋为违法建筑无疑。

  其二,根据省政府的通告可知,农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执法权已经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乡政府有职权联合土地主管部门对违法建筑作出强拆处理。

  被告土地主管部门辩称,其不是适格的被告。因具体职权变更,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乡政府,而不是土地主管部门。

  针对案件事实和被告的抗辩意见,冠领律师指出:

  其一,原告其基于对村委会的信任,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修建了房屋,在其满足一户一宅的情况下,他们的建造行为有一定合理性,被告的强拆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其二,乡政府在未履行任何法定手续、未对原告作出任何补偿、未告知原告权利救济途径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原告的房屋,乡政府的行政行为程序违法。

  其三,从送达材料以及两被告的阐述来看,土地主管部门确实参与了拆除行为。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判决确认了乡政府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目前,两位委托人继续委托了冠领律师就行政赔偿事宜进行诉讼。(文中除律师外其他人物均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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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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