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代理山东聊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强制拆除房屋案胜诉
2022年11月,山东聊城村民邱女士诉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为违法一案,在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冠领律师据理力争,用事实和法律证明强拆行为违法。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邱女士的诉求。
邱女士是山东聊城某村的村民,和外婆在一起居住。2020年8月,当地街道办发布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告,将邱女士家的房屋纳入征收范围之内。因补偿未谈妥,邱女士始终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为加快征收进程,街道办发布征收安置补偿说明书,并提出如果村民签署空房验收单,便可以在最后商定补偿价格的基础上多拿10%的奖金。之后,邱女士及其外婆都签署了空房验收单,但仍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直到2022年初,街道办联合其他部门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组织大量工作人员和机械将邱女士居住的房屋全部拆除。
邱女士认为街道办的做法不合理,便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并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律所指派谢妍、熊雪冬两位律师承办此案。
通过调查,冠领律师发现街道办通知的安置地点,与此前发布的征收安置补偿说明书中指定的安置点不一致。原来,之前指定的安置地点是居民区及陵园所在地,当地居民不同意搬迁,导致安置事项无法落实,所以安置地点发生了变更。然而变更后的安置地点的土地现状为农用地,目前尚未办理农用地的转批手续,所谓的安置竟是“空头支票”。
在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安置地点不确定的情况下,邱女士家的房屋便被强制拆除。违法事实已经确定,冠领律师整理好证据材料,代理邱女士及其外婆将街道办等诉至法院。
庭审中,街道办不承认实施了强拆行为,辩称拆除涉案房屋是根据邱女士的申请,不具有强制性,并提交了邱女士签署的空房验收单予以佐证。同时,街道办主张邱女士在签署征收房屋空房验收单后,拒不配合征收工作,造成财政费用急剧增加,该片区征收进度极其滞后,征收区域无法进行建设,回迁房选定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针对街道办的辩解,冠领律师早有准备,当庭反驳:
“根据街道办的主张,邱女士在签署征收房屋空房验收单后并没有同意拆除房屋,与其依照邱女士申请拆除房屋的说法,属于自相矛盾。由此可见,街道办实施的拆除行为具有强制性。并且,街道办实施该强制行为没有任何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
经过激烈的辩论和法院审查,街道办强制拆除邱女士及其外婆房屋的行为被判决确认违法。
冠领律师在庭审中,敏锐地察觉到街道办的抗辩内容逻辑不通,自相矛盾,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成功证明对方的强拆行为违法。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审核律师:妥紫荣
- 在线咨询
- 免费电话
- 全国咨询电话400-8787-666
- 投诉反馈
微信扫一扫
- 返回顶部